电动车相撞调解赔偿一万八
来源:宝安日报
5月28日,辜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在石岩北环路某路段由西往东逆行时,车身左侧与相对方向由钟先生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车头发生碰撞,造成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,事故造成钟先生左腕骨骨折、多处皮肤擦挫伤住院。交警部门认定,辜先生逆向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事发后,辜先生已经向医院交了8000元治疗押金,担忧钟先生医疗费用将过大。与此同时,钟先生担心辜先生日久赖账,双方有心及早解决赔偿问题,以解除后顾之忧,于是相约来到石岩街道司法所驻交警中队调解室调解,调解员龚道伟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,在公平原则合理范围内,与双方几经协商,达成协议:辜先生赔偿钟先生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、电动自行车损失费合计18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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